甲骨文真伪鉴定分析

甲骨文鉴定,是一个深奥的大话题,仅凭我的学养,难以说清楚,但在我市殷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中国文字博物馆建成之际,为弘扬殷商文化、愿将自己学习甲骨文的一点体会写出来,以供同好参考。

    甲骨文自一八九九年被发现和购藏以后,其身价倍增,很快由每斤才值数钱的“龙骨”,一跃而成为每斤值银二两五钱的“古董”。随着藏家的大量购求以及售价日昂,也就发生了甲骨文的造假问题,这不仅给收藏甲骨文带来困难,也给甲骨学研究造成了混乱。因此,有志学习、研究和收藏甲骨文者,就很有必要探讨甲骨文的相关知识,提高对甲骨文的鉴定能力。
 
    甲骨文是历史的产物,必然要打上历史的烙印。现代人尤其是非专业性的现代人去仿刻那些殷商遗物,难免会顾此失彼,显现出违背历史的的端倪,暴露出造伪之嫌。我认为,要进行甲骨文鉴定,第一要认真学习甲骨文的相关知识,第二要了解甲骨文“造伪”的主要方法,第三要运用历史的、辩证的观点去综合分析、判断。学习甲骨文知识,应则重两个方面,一是从甲骨文本身入手。首先是甲骨文字。甲骨文专家将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分为五期,每期的字形、书体都有其独特的风格。甲骨文字的大小已被历史“定格”。一期好刻大字,四期宗武丁,重现大字。五期字形除个别外,均呈现“蝇头”之状,字形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变化。就书体而言,一期雄健宏伟,二期拘紧整齐,三期颓废柔弱,四期刚劲简陋,五期纤细严整。其次是辞例。甲骨文是殷商王室占卜记事之作,卜人契刻甲骨文已成例行公事。因此,卜辞的辞例基本已成固定程式。通常全辞分为叙辞、命辞、占辞验辞。其三是文例。卜辞在甲骨上的刻写部位(即分布情况)、行款(即左行、右行,或向左、向右转行)及卜辞与卜辞的关系等等,是有一定规律的。其四是兆辞、记辞的使用。如兆辞“不玄”、“不玄冥”、“一告”、“二告”均为一、二期甲骨文使用。记用辞“用”、“兹用”、“兹不用”、“兹御”为三、四、五期所使用。其五是贞人。贞人是商王朝代表时王占卜并记事的史官,他们都是商王朝的高级知识分子。中外学者整理全部甲骨材料统计,共有贞人一百三十八名左右,这些不同的贞人,是供职不同的商王的。二是从甲骨文的载体一一卜骨、卜甲入手。1、兆枝。一般兆枝的方向与卜字的短横方向是一致的。在龟甲的正面,以千里路为中心,左甲的兆枝都向右,右甲的兆枝都向左。肩胛骨的正面,左肩胛骨兆枝皆向左,右肩胛骨的兆枝皆向右。另外,在甲骨上的刻辞的走向“迎兆”而不“犯兆”,换句话说,就是刻辞的走向与兆枝恰好相对。2、钻、凿、灼。甲骨学专家研究表明,各期的钻、凿、灼的形状、大小、有、无都是有区别的。3、骨沿形态。骨沿指卜骨背面中段卜骨外缘横断面的形态。不同期的卜骨,其骨沿也是有明显差别的。4、甲骨文字“字口”。字口,指的是卜骨、卜甲上刻辞笔划崩裂情况。殷商时期占卜用的甲骨是新的,有韧性,刻辞字口不崩裂。三千年后,再在那些老甲骨上刻辞,就会出现无法控制的字口崩裂,甚至会出现“并划”。
 
    纵观甲骨文的造伪方法,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种:一是在有字甲骨上补刻,以增加甲骨文字数量;二是在无字卜骨、卜甲上刻字;三是在出土而未攻制的肩胛骨或龟甲上刻字;四是在一般出土旧骨上刻字;五是在经过做旧的新骨上刻字。所刻甲骨文字,有的是胡乱找些单字堆积而成,也有用真的甲骨文“克隆”,或是取一摹本,整段卜辞仿刻等。
 
    甲骨文鉴定也和其它文物鉴定一样,没有现成的模式,需要将学的甲骨文知识、了解的仿刻者的作伪方法以及考古新发现等情况综合起来分析、判断,做出结论。例如,面对一块刻辞甲骨,刻辞字形较大,其中“王”字为无上横王,贞人是“争”,刻辞字口有崩裂,卜骨背面的凿呈现长方形,凿旁无钻有灼。分析:字形、“王”字、贞人都符合一期甲骨文特征。字口崩裂,疑为新刻。凿、灼符合三、四期卜骨(或卜甲)特征,由此可以断定,该刻辞卜骨(或卜甲)是殷商时期的卜骨(或卜甲),新刻了字,张冠李戴,一定是造伪之作。又如,一摹本刻辞,字形较小,卜辞中有“王卜”字样。另外,刻辞中有“一告”、“二告”内容。分析之:字形、“王卜”均符合五期甲骨文特征,但“某告”却是一期、二期甲骨文所特有。由此说,这一摹本刻辞也非真品。
 
    以上所叙,都是一般规律。甲骨文也同其他事物一样,有一般规律,也有特殊规律,需要我们去不断的学习探索。假的就是假的,伪造的再逼真,也有破绽之处,只要我们努力学习,加强研究,鉴定甲骨文的能力就一定会不断提高。
 
    本文作者:康睿元(安阳市收藏协会会员、中国甲骨文书法艺术研究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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