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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恩施6月7日电 (姚祯发) 湖北巴东县宣传部7日发布消息称,当天上午,组织办理冉建新一案的湖北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曾正平和直接参与办案的检察人员,已被上级检察机关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调查。
; J; d2 K! S% D r& j# Q B 应死者家属的请求,6月6日,检察机关委托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派出专家组对冉建新尸体进行了解剖检查,提取了相关检材标本,目前已经进入法医学鉴定阶段。鉴定结论将按照法律程序提供给调查组及死者家属。$ |, S; }. J b* }1 m
据悉,6月5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调查组进驻巴东后,冉建新死亡事件调查工作立即全面展开。调查组表示:将彻查事实真相,如果查实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不论涉及到谁,都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包庇袒护、姑息迁就。
5 e2 L% a1 S6 H- R9 S% s5 o 冉建新,原湖北利川市都亭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在担任利川市都亭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期间,冉建新利用职务之便,在征地拆迁、工程发包等事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涉嫌受贿犯罪,2010年11月被利川市纪委以失职渎职罪名双规,2011年5月13日被移交至恩施州巴东县检察院。同年5月26日,经恩施州人民检察院决定,由巴东县公安局对其执行逮捕。6月4日,冉建新在巴东县人民检察院提审过程中身体不适,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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