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9 @ h5 b S0 m" t( I4 l
% X$ _" D; F, Z: ]' \
* I$ d' z4 \! ~0 X. F, L
资料图:这位“不是该校学生”的李颖早前在网上作上述留言,被网友疯狂转载. i3 o5 T7 G1 G1 O$ T
8 I$ _9 r6 c& |% d4 l
死者丈夫与孩子! h+ q N$ v$ v; s8 h6 M
4月6日西安音乐学院在其官方网站刊登文章《关于网传药家鑫案件、李颖网贴事件的情况说明》,全文如下:1 [7 ]( u4 F2 P( p+ B% l4 B8 c
药家鑫一案发生后,在我院和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为此,学院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的要求,于上学期末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法律法规和思想道德专题教育活动,全院上下认真反思了药家鑫案件的教训,查找了工作中的不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做好教育管理工作。8 V: i0 F. G+ D. P$ H; i
3月23日,根据上级安排,我院组织40名师生旁听了药家鑫一案的开庭审理,并向全院师生作了汇报传达。全院上下一致认为,药家鑫行凶杀人受到法律严惩是其罪有应得,咎由自取。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坚决拥护法院依法判决。我们应该以药家鑫为反面教材,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
! \/ B0 `" ~- x8 B 4月3日,网上传出所谓“西安音乐学院学生李颖”的帖子,并称其是药家鑫的“同门师妹”所为。经网上搜索得知,此贴最早出现在2010年11月29日,时经4个多月后被人复制链接在网上快速传播,受到网友纷纷遣责。经核实:我院在校学生中没有李颖其人。为慎重起见,又查阅了我院历届毕业生名单,有1位叫李颖的,已毕业离校。此李颖是不是网上发贴的李颖,学院无法联系到本人,也无法核实网传帖子是否是其本人所为。
G. ]- B$ n: P6 o6 a1 S 鉴于此事已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关注,为澄清事实,以正视听,我们的态度是:& f6 T" _. Z% k8 C8 H4 i
第一,对药家鑫案件,我们一是义愤,二是痛心。义愤的是药家鑫交通肇事行凶杀人,丧尽天良,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药家鑫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国家是法制国家,任何人的犯罪行为,都应该按照司法程序处理。我们坚信法院最后的判决是公正的;痛心的是药家鑫一案发生在我们身边,给学校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应该认真反思,亡羊补牢。+ u6 T/ T9 l3 }
第二,对李颖网贴事件,我们一是义愤,二是遗憾。义愤的是其言论极不负责,是非不分,缺乏公民最基本的思想道德素养,我们决不认同,它也代表不了西安音乐学院大学生的态度和观点;遗憾的是在网络虚拟环境下,这种错误言论被大肆传播,不仅给全院师生抹了黑,也在误导社会舆论。我们应该高度警惕,切勿上当。- o, W) Q' I! ]. D9 }
第三,全院学生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在完成好学业的同时,不断提升自身思想和道德素养。对网上传播的此类言论不要跟帖回复,不要随意发表议论,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炒作。
* O$ M! T S* O: a: N0 M3 y$ G 第四,全体教师干部要从药家鑫案件、李颖网贴事件中吸取教训,痛定思痛,明辨是非,不传谣、不跟风,把主要精力放在教书育人的中心工作上。9 C. \* q$ b P8 {
第五,有关药家鑫案件和李颖网贴事件,学院已向省委教育工委和教育厅作了汇报,并早在药家鑫案件发生后立即在校园网上专门开辟了《法制与道德教育》专栏,刊登有关药家鑫案件的资料信息、我院师生的认识、感受和反思,欢迎师生员工继续积极参与并发表自己的看法。一切对外表态,均由党委宣传部负责。
* s1 k- }$ F$ c- c; H# A 第六,各总支,各系、部(处、室),要迅速将此情况说明传达给全体师生员工。总支书记、系主任和全体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有效减少和防止事态扩大。有关教育情况请及时报告党委办公室。对发现的有关信息要随时报告。
, o: @1 F7 f, v' \% v 2011年4月6日
2 J6 t' {7 J* h2 e
! P M, ^6 v& U$ X4 F$ \$ u
5 {- o. X4 G( V9 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