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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称各方对个税起征点仍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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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 年 4 月 23 日 14:5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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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税修正案草案将修改后再审* n: v5 {% \& [) ^. q8 A% k* ~6 U; B
  昨天结束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未表决国务院提交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知情人士表示,将汇总相关意见修改草案后,进入二审阶段,甚至有可能进行第三次审议。
! s$ O3 h, w- T% L  据悉,国务院提交的个税修正案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免征额)从目前的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此外,草案拟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 i/ ^# {' V+ P+ N; w
  本报记者追访
9 @) w! S# O: S* u8 m1 E  昨晚,我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税务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社会上关于起征点的上调仍有各种争议,此次未提交审议,据传也是因为有反映说起征点定得依然偏低。
" M$ {$ ^/ U; [1 B/ }7 \  但“从缩小贫富差距、体现社会公平”方面来看,这位专家个人认为,起征点由2000上调到3000,确实不像大家所想的有那么大的意义。3 e0 w) `- [$ v7 f% N4 @* L
  按3000征0 B8 f! |, q, L/ o% U% a4 \
  很多人只少缴几十上百
; A9 ?, u, ]5 W9 x: P/ h- g  ——能减轻贫富差距吗?
# d  w0 F7 |, V$ T* K2 Z* D/ [2 o  据测算,当个税免征额为2000元时,28%的城镇职工缴纳个税;若免征额调至3000元,这其中约有半数城镇职工将免缴个税。而具体到我省呢?根据我省地税部门的测算,目前全省个税申报者约2000万人,其中缴个税的为903万,如果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将有60%的人不用再缴纳个税。
( \1 f) E8 E5 i1 m8 @% I2 V. g  但接受记者采访的这位专家直言不讳地表示,个税起征点的上调虽然影响到了绝大部分工薪收入者,但必须看到,绝大多数人每个月实际减轻的税负也就是几十元到一百元左右。对于个人的收入调节来说,其实意义不大,这几十元也不足以真正减轻贫富差距。
1 K3 i# m/ g! K. Y  l  最关键的是,和工薪层相比,富人可以有各种手段来避税甚至逃税,比如不把收入打入自己的工薪所得,还有就是很多富人在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候,根本未进行登记,私下进行交易或者到银行转账就完成了,这部分漏掉的个税相当惊人——此前据传江南某市曾经就此进行过专项检查,查出了5亿元的漏税。
6 l. D. u" p0 j7 {4 H9 o* w; l  此外,该专家还表示,个税的税率表还可以继续减少级差。实际上越往高等级适用的人群越少,也越集中,没必要分那么细,其实可以参考国外的一些做法,减少高等级的级差,更好地体现高收入者多缴税的宗旨。) V3 }9 T- }* X. r+ N8 M4 B
  按5000征
% I- ]3 R' w* k3 b5 c  苏浙沪合适可西部呢?" l! s" k. S# Y& t$ U& i
  ——能体现地域公平吗?" R7 G0 ~" t1 e
  该专家还认为,对于我国东西部收入层次不齐的现状来说,个税起征点制定权限下放,其意义更甚于起征点上调。因为对于月收入3000元来说,放在上海、江苏等沿海发达地区,因为当地生活支出成本高,月入3000只能算中低收入;可是如果在西部欠发达地区,生活成本低,这也许就是高收入了——那么要求全国一刀切执行一个起征点是很难做到“公平”的。  N. l9 ^2 g* m! Q
  比如,即便个税起征点真的调到了5000元,但是对于一些西部欠发达地区来说,比如青海西藏,5000元起征点几乎算是摆设,没有多少人能达到。2 n" T1 V; j4 d% h& ~( b4 ]1 t
  所以,个税起征点制定一个征收区间,然后下放到地方可能最合理。目前像营业税的征收,就是国家制定了2000-5000元的标准区间,然后由各地来决定具体数额,江苏制定的就是5000元的上限。! R5 A+ U9 [: b6 p# t
  这位专家建议,个税起征点完全可以参照这个办法,给个2000-5000元的区间,然后由各地参照经济发展水平和民众收入情况来决定征收点,这样才能最大限度体现地域公平。
7 ^7 S6 b+ `6 y% n0 C  看看他们的账本
5 ?/ r/ b$ F/ Y# Y& u: J9 T  林先生,一个中低工薪层
* @% f  W& u$ Q/ Z" B, o1 e: P  【企业职工,中低收入者,月入4000元】
; d' G1 T+ [. H$ Z2 G$ X  每个月少交100元,可以省下两个人的早饭钱! F% @! Z$ b5 Y$ \
  【自述】个税起征点上调对我来说挺实惠。我月收入4000元,去掉三险一金约500元,加上扣除的个税、房租,到手的也就3000元左右。老婆做小本生意,每个月几乎是望天收,生意好的时候月收入有2000元,生意不好只有1000多元。女儿在上初中,不谈其他,各种补习班、参考书等等费用支出就有2000元,加上一家人一个月生活费用也有千余元,算下来家庭收入每个月剩下的也没多少钱了,相比较来说这100元省下的个税也挺让人兴奋的,至少可以解决一个月两个人的早饭钱。如果个税起征点真能上调到5000元,那么我家就不用交个税了,这倒是不错。
. S$ [( }8 }% m/ ?. q  按现行个税标准:' j7 k! G  ]0 o' D- g" \6 e; ~7 m8 l
  林先生月收入4000元,三险一金需缴纳500元,按照现有起征点,他需要缴纳的个税是:(4000-500-2000)×10%-25=125元。# |4 A' [" E; k
  按草案标准:
- u: y1 x+ w1 p  N5 h3 j' Y  而如果按照此次提交审议的个税草案,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他每个月的税率降为5%,也就是每个月要交(4000-500-3000)×5%=25元。
% W, q, p. i: F5 G, T  按“改版”设想:
* D, h; [/ n0 U! Q" @- }! |$ u; x  如果按照昨天传说的5000元的起征点,那么林先生每个月就不用再缴纳个税。
- l& t6 M2 P; T3 B& j  z- a  ◆万先生,一个高收入工薪者7 l. t! e+ D1 ]+ t& ]. f7 {* Q
  【外企白领,中高收入者,月收入2万元】
1 K4 i4 l( }, o; y, D) \7 w  步入中产仅是“面子工程”,每个月剩下的也就两三千元
$ L: }+ k( I9 t* I  【自述】个税起征点上调,我的收入恰好卡在“红线”上,每个月还要多交。其实现在按照税务部门的标准,年收入12万元以上就是高收入了,但这套收入标准的衡量方法在沿海发达地区其实已经落伍了,你去周围看看,上海2万元算高收入吗?算得上中产阶级吗?养房贷都养不起。3 R7 A; T% h. N) T$ K* w
  就拿在南京生活的我来说,月收入两万元也不算特别高,我妻子是全职太太在家带孩子,全家每个月的收入都靠我,孩子的奶粉是进口的,每个月要吃掉上千元,其他生活支出也有上千元,加上孩子上的早教班每个月花费1500元,还有每个月8000元的房贷,给老人的赡养费,我每个月能存下的钱也只有两三千元左右。
3 j1 |5 Z. Z7 c: k) g7 C4 T  按现行个税标准:
/ }/ [( k1 _' U6 }. C6 ~& I  万先生月收入2万元,假设三险一金是2000元,按照现行的个税税率计算,每个月要交的个税为(20000-2000-2000)×20%-375=2825元。
: V1 O# D) Y/ z  o5 i1 T8 j  按草案标准:
+ C: h9 {( Y  D, I  如果按照个税草案,则为(20000-2000-3000)×25%=3750(速算扣除数未知),比现行标准多交了925元的个税。/ a" \) T% j6 t4 u
  按“改版”设想:: C6 }/ Q  @& i, o2 m6 b
  而如果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级距按照现有草案的话,就是(20000-2000-5000)×25%=3250,可以少交500元的税,但仍然比现行的个税要高425元。
! k9 ?1 o+ }8 D  人大常委会热议个税法修改+ Q% P. X3 E! g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20日提交常委会审议后,引发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热议。
0 G  q( ~* x3 p0 v1 O' Q( Y  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更公平?
  p' Y, R2 J( m, ^2 S  金硕仁委员举例说,两个三口人之家,一个家庭只有一个人工作,月收入3000元,需要缴个税;而另一个家庭三口人都有工作,每人月工资2000元,不用纳税,显然这种现象不够合理。4 [, x5 Z% K( ]' w
  对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20日在回答记者提出个人所得税可否以家庭为单位征收的问题时表示,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在确定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时,已经考虑了纳税人家庭负担因素。比如,此次调整减除费用标准,就是按照每一就业者供养1.93人,测算就业者负担的平均费用支出水平。 徐显明委员认为,不能以家庭为单位纳税原因在于:我国宪法规定的纳税义务主体是“公民个人”,家庭不是纳税义务主体。如果以家庭为纳税对象,需要先修改宪法。另外,税收不能解决所有收入不公问题。阶层间收入分配不公,主要靠立法,靠调整免征额及完善税率;群体间的收入分配不公,靠社会政策调整;对某个个体的不公,主要靠权利救济途径实现。- t3 M/ l& M3 M7 |
  如何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征管?( F" j7 C: J* |. e5 u
  白景富委员感慨地说,一个科学家辛辛苦苦搞了多年研究,最后弄一个科研成果,一下子奖励一两百万,45%拿出去了。唱了一首歌20万,拍一集电视剧要20万而且还是税后,这个问题怎么办?“大家提到那么多的问题,其实是个税法根本无法解决的。”
4 I- p  {# e$ u: W0 X- |2 `5 v  任茂东委员建议,在研究个税的同时,要加大研究对其他收入征税问题。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目前实行的是分类税制,主要是对工薪工作人员报酬征税,而不对其他收入综合纳税。以固定工资收入为主的中等收入者成为纳税的主体,这也是我国收入和财富差距拉大的重要原因之一。问题是现在的个人所得税实际上征收的只是工薪所得,而领工薪的这些人毕竟是凭自己本事赚钱,相对来说他们已经负担了很重的税负。- f7 h" B5 \$ q1 h+ Y5 |  v9 d
  他认为,我国真正的高收入者的主要收入来源是财产收入和其他隐形收入,因为其收入来源不固定,反而成为“合理避税大户”。很显然,这样的税收结构和“富人多交税,工薪少交税,低收入者不交税”的个税基本征收原则和宗旨相背离。这就需要政府认真研究对待。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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