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yuan 发表于 2011 年 4 月 4 日 16:53:54

怎就下得了手?夫妻竟联手闷死兔唇女儿

一对年轻夫妇因嫌新出生的女儿是唇腭裂(俗称兔唇),竟然泯灭人性地亲手将出生才4天的女儿活活闷死。

虎毒不食子!刚刚出生的女儿可是自己十月怀胎从身上掉下来的肉,怎可因她是兔唇就起了杀心?就是自己养只猫养条狗,如果猫狗有点缺陷也下了手去要了它们的命,更何况是自己的亲生女儿!难道十月怀胎都没有培养出一点感情?
兔唇不是什么不治之症,医生也说这名女婴的兔唇症状可以通过手术的方式予以矫正,大概需要5000元左右的费用。两个人还年轻,现在手里没钱,难道这一辈子都挣不到5000块钱?临海市也不是山区,一年只能挣一百元钱,再怎么着这5000元也不是泰山,就实在没着,出门跪地要饭也能要到5000元给女儿矫正这兔唇的!
再说了,针对特殊的病种,还会有专门的慈善基金会会免费治疗的,父母无知就要了孩子的命,实在是没人性。养不活就不要生,这才是对下一代的负责态度。家境贫寒,那就先挣钱,至少有点经济基础能够养活家庭,才考虑要孩子。见是个女孩,见还有点缺陷,就起了坏良心闷死,老子亲手闷死自己的女儿,妻子居然能在旁边看着不拦,这就是畜牲也没这么绝情!
养育一个孩子,不是只为生孩子而生,不只是为了传宗接代完成任务,更是为了人生的圆满,为人父母教育子女成长,是一个人的圆满人生。可惜在部分外形似人的动物里,他们根本不懂这些,他们眼里生孩子就是继承香火,完成了他们的任务,他们这辈子就是为了生个儿子,以后到了阎王那里见到自己的祖宗好有个交待,而根本不知道除了生下儿子外,他们还有什么责任。
婴儿只要离开母亲**,就享有做为人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结束他们的生命,哪怕他们得了不治之症,他们也有权力享受人世间的温暖和阳光,母亲的怀抱父亲的宠爱,是他们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没有哪个父母有权力剥夺孩子的这份权益,更没权力结束他们的生命。如果有父母嫌弃他们累赘,狠心下手要了他们的命,就根本不配做为人之父母,更是触犯了国家法律,得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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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yuan 发表于 2011 年 4 月 4 日 17:02:21

你认为沙发有用吗

许昌人家 发表于 2011 年 4 月 7 日 11:31:03

沙发无用,哈哈

lansi 发表于 2011 年 4 月 8 日 09:25:34

地板才是王道。

bbs16888 发表于 2011 年 4 月 23 日 13:06:29

楼下天花板

ymh9901 发表于 2011 年 4 月 27 日 17:31:40

我盾地才好呢

vipxs 发表于 2011 年 4 月 28 日 00:25:26

楼下天花板

orangejz 发表于 2011 年 6 月 19 日 08:11:46

这世道,o(︶︿︶)o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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